❆😻📃
澎湃新闻查询了解到,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大学教授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魏新河冒充“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的身份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当事人又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针对上述问题,多位法律界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做出相关解读。
教授不属于公务员,教授是高等院校的高级职称人员,也可称是高校的专家学者,正高级职称还可任研究生及博士生的导师。而教授是事业编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周垂坤直言,“目前尚不知悉他是否直接从中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仅冒充教授身份,如果不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只是出于虚荣心,单纯为了获取荣誉的目的,不构成本罪(招摇撞骗罪)。”
其认为,本案中,魏新河假冒“辽宁理工大学教授”这一身份,虽并非直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大学教授作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公信力的职称,其假冒行为同样具有欺骗性和危害性。“大学教授这一身份往往被社会赋予了较高的学识、声誉和权威性。通过假冒这一身份,可能会获取他人的信任,从而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如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特殊待遇等。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他人,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周兆成指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如果魏新河招摇撞骗的行为涉及金额较大、影响恶劣或者对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当然,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其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因他的欺骗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
周垂坤分析认为,如果编造教授身份,目的是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可能涉嫌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撰稿:单于娇永)与其让别人定义什么算“反日”,不如我们帮日本人定义,什么样的日本人算好人
2024/07/08惠晴菊👯
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昆举行
2024/07/08仲玉晶🧀
上海古埃及展夜场7月6日12:00开放预约
2024/07/08印琛琼🌓
125只海豚在美国海滩集体搁浅 至少10只已死亡
2024/07/08颜芸亨📀
【召回公告】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全新大切诺基4xe汽车
2024/07/08万琦浩🖤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演变
2024/07/07浦春才❽
以色列面临又一场大战?
2024/07/07寿福玛❘
人民日报社推荐参加第34届中国新闻奖副刊初评作品公示
2024/07/07褚裕安x
第二十六期:如何理解对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
2024/07/06罗海生m
宝晓峰@大国外交最前线丨老朋友 再相逢!习主席抵达塔吉克斯坦
2024/07/06秦涛霄🐵